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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家电维修检查费和修理费应分开《转》 [打印本页]

作者: 钟寿强    时间: 2009-6-17 00:12     标题: 家电维修检查费和修理费应分开《转》

《刚刚看到的,不知道大家有何看法》

长期以来,在我国涉及产品维修服务的行业中,检查费和修理费捆绑在一起的现象较为普遍,一般合称“检修费”,也有称“开盖费”。一方面,消费者不知道收费项目的构成和标准,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另一方面,维修人员不同技术含量的劳动价值不能合理体现。在维修过程中经常出现维修人员检查出故障告诉消费者后,消费者不修了,并以不修为理由拒绝支付检查费,维修人员检查故障所付出的劳动不能取得相应的报酬。


一、检查故障是维修服务的核心技术

  (一)检测、隔离故障是维修服务人员的核心技能

  家电产品通常由数十个甚至数百个零部件组成,由不同的工艺连接在一起,形成各种复杂的技术情况。产品出现故障后,维修人员首先要根据产品的故障现象推断是哪个单元或部分出现故障,经过检验、测试来判断它的具体状态,再逐步细分地通过检验、测试来判断这个单元或部分中的哪一个部件失效。维修人员需要事先掌握产品的工作原理、产品技术资料、各部件装拆工艺步骤、各单元或部件的正常技术状态参数及相关检测仪表的使用技术,关键是还要能根据复杂的状态表现来推断是哪一个具体的部件失效。产品出现的故障千差万别,准确、快速地判断故障部位,需要实践经验的积累。这就好象是猜一个复杂的谜语,陷阱和岔道不计其数,判断错一步都不能正确破解,需要复杂的智力劳动。因此,维修人员检查判断故障的能力极为重要,维修人员的核心技能以及他们应该取得的报酬,也主要体现在这个环节。

  (二)检查判断故障用时占整个修理用时75%以上

  一个完整的家电产品的修理过程一般包括技术准备和故障识别、定位、修复以及功能核查等阶段,其中故障识别、定位属于检查故障阶段。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开展的家电产品维修用时调查显示:维修人员修理一台彩电平均用时51.86分钟,其中检查故障时间42.89分钟,占维修总时间的82.7%;数码产品、空调、电冰箱(柜)和小家电的检查故障时间分别占修理总时间的89.6%、81.9%、76.5%和79.7%。从工时比例可以看出检查故障的劳动价值所在。


二、家电维修检查费、修理费应分开标注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检〔2005〕2379号《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第六条规定:“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当包括: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修理费、需要上门维修服务收取的上门服务费等)收费标准”;第十一条规定:“家电维修服务的一项服务可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禁止混合标价或捆绑搭售。”按照规定,家电维修服务企业必须把检查费、修理费分项标注,让消费者了解价格构成,而不能混合标价为“检修费”或“开盖费”。同时,应事先告知消费者分开标注,减少维修服务部与消费者之间因没有预先约定价格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三、家电维修检查费、修理费应分别收取

  家电维修人员检查判断出产品的故障后,消费者是否选择修理,应当尊重消费者的意愿,如果消费者不修了,维修人员要将产品恢复原状。同时,消费者要了解、理解、尊重维修人员检查判断故障所付出的技术、劳动时间以及使用仪器仪表所发生的成本,按照事先约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合理的检查费,不应拒付。同时,维修人员要在为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的结算清单上如实填写所维修项目的检查费、修理费和零配件费。

  家电维修检查费、修理费分开标注,分别收取,对规范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的权益,促进家电维修服务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请大家发表看法
作者: 华庭家电    时间: 2009-6-17 00:14

沙发 坐了再看
作者: xinmiao83    时间: 2009-6-17 00:31

我只回帖不看帖,也要因地制宜吧,比如像农村的咋办?
作者: xinmiao83    时间: 2009-6-17 00:33

希望版主给你转移到<维修沙龙>版块去
作者: 丁申杨    时间: 2009-6-17 00:38

话是这样说, 道理也是这个理。。。如果仅仅是换了个小电阻或是小电容什么的,能收多少呢
没有多少消费者尊重 我们的技术
作者: xiaogu    时间: 2009-6-17 06:16

修黑电的同行都知道,如果是前后级都有问题呢。修好电源才知道后极,这个检查费和维修费怎么收
作者: 吕六391    时间: 2009-6-17 08:06

话是这样说, 道理也是这个理,要执行可没那么容易的,我们这就更难了。
作者: 钟寿强    时间: 2009-6-17 08:13

我觉得也是,我们的上帝被忽悠惯了,没有几个人能接受这么透明的收费
作者: 上官婉儿    时间: 2009-6-17 09:46

支持  但是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作者: ylc188    时间: 2009-6-17 14:57

在我这边修台14寸的组装机三十都说贵呀!看来真是难做哦!
作者: 张树生    时间: 2009-6-17 20:54

现在没有多少消费者尊重我们的技术!           
作者: 虹佳家电    时间: 2009-6-18 00:53

坚决支持“家电维修检查费、修理费应分别收取”,但要等到大部分顾客理解,到知道我们维修人员的技术是用学费、时间换来的的时候。
作者: 维聪    时间: 2009-6-18 01:13

如果政府出面统一要求可能可以实行
作者: xidunguang    时间: 2009-6-18 10:02

现在没有多少消费者尊重我们的技术!
作者: 自修电器    时间: 2009-6-18 10:27

要落实很难啊。规纪用了那么久要改行吗。
作者: 桥东电器    时间: 2009-6-18 10:33

有道理没处用,只能写在纸上,让用户看!
作者: 今日家电维修    时间: 2009-6-18 10:33

说说简单,做做难呀,要是检查出故障,报价,顾客不修,看你怎么能收到钱??
作者: xiedaiping2808    时间: 2009-6-18 10:39

我认为只要能在电视新闻上宣传一下就好啦
作者: 尉志武    时间: 2009-6-18 10:45

现在没有多少消费者尊重我们的技术!
作者: 思域    时间: 2009-6-18 13:39

我现在上门修理时,都带着一张厂家收费清单,免得说不清.
作者: weikaiqing    时间: 2009-6-18 18:39

原帖由 思域 于 2009-6-18 13:39 发表
我现在上门修理时,都带着一张厂家收费清单,免得说不清.
支持,免得修好了,还要和他讨价还价
作者: 服务社    时间: 2009-6-18 18:54

一片空白呀????!!!!!
作者: 哈林の天堂    时间: 2009-6-18 21:55

好贴!!! 说出了维修人员的心声!!! 不过市场的"潜规则"并不有利与我们,这是不争的事实!!!!!
作者: 临城修理    时间: 2009-6-19 07:25

说一句,脱焊可以复原吗??
只有捆绑收费才是最完美的!一台电视(脱焊)你说修好X元,客户一般会接受,你一堆废话后我是客户都不修了!

[ 本帖最后由 临城修理 于 2009-6-19 07:27 编辑 ]
作者: 张国平    时间: 2009-6-19 08:53

这个早在《家电维修》网上看到了,其实实施起来比较难,要因人而宜才行。
作者: 一鸣    时间: 2009-6-19 11:08

没办法顺其自然吧
作者: 电器佬板    时间: 2009-6-19 12:47

这个分开收费实际上是很难实施的。我看还是先和顾客定好修好要多少钱,双方达成一致就最实际。
作者: weixinting    时间: 2009-6-19 14:44

还是忽悠灵啊,忽悠,忽悠再忽悠。
作者: jiwei    时间: 2009-6-19 14:53

道理也是这个理,要执行可没那么容易.
作者: 红红西阳    时间: 2009-6-19 15:20

精品文章,论坛有您更精彩!
作者: qianshua    时间: 2009-6-21 16:12

支持  但是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作者: 扬波    时间: 2009-6-21 20:59

原帖由 桥东电器 于 2009-6-18 10:33 发表
有道理没处用,只能写在纸上,让用户看!   
只能这样了
作者: weisohu    时间: 2009-6-21 21:45

没换零件怎样收费........
作者: 春日阳光    时间: 2009-6-22 13:07

不好说,因地制宜吧!
作者: 钟寿强    时间: 2009-6-22 15:25

原帖由 ylc188 于 2009-6-17 14:57 发表
在我这边修台14寸的组装机三十都说贵呀!看来真是难做哦!
我也是在农村开店,像你说的情况也有,只是极少数,一般14的40以上没问题 收费是一门艺术,要看你怎么发挥
作者: zxfjd    时间: 2009-6-22 17:33

如果都按标准执行,我们的生意就好做多了。
作者: wangpeng760119    时间: 2009-6-22 23:49

啥都没有啊
作者: 工力    时间: 2009-6-23 01:02

说是容易做事难。
作者: xiaob    时间: 2009-6-23 01:35

原帖由 张树生 于 2009-6-17 20:54 发表
现在没有多少消费者尊重我们的技术!           
你说错了,凡是有头脑的老百姓会尊重的,但是自己不能掉自已的价!!!!!!!!!!!!!!!!!!!!!!!!
作者: zxqoo    时间: 2009-6-23 10:06

我一般是元件费和修理费合一报价.检查不修的不收费.
作者: 飞龙王子    时间: 2009-6-23 10:08

家电维修是一门技术,收费更是一门技术,看你怎么去使用,我也是觉得只有捆绑收费才是最完美的。
作者: 今日家电维修    时间: 2009-6-23 13:47

楼主说的精彩,公平合理消费和赚钱。为什么一般的维修部要是顾客不修,有可能一分钱也收不到,像医院都好,看病先手挂号费。从面前的情况来看,我的想法:主要是维修部规模太小和分散,还有相互竞争。导致无法透明的收费。
作者: 冯春英    时间: 2009-6-23 16:59

我们的技术在消费者心里感觉很神秘,在眼里很不值钱,更谈不上尊重你了。活干完了成为敌人的很多。成为朋友的很少。
作者: 嘉胜维修    时间: 2009-6-23 17:44

分开收费难啊 ,主要我们 还是没有按叫国家规定维修价格收啊 ,如果那样,可能大家收入还可以了 ,说到底还是 市场经济造成的 .
作者: 螺丝刀工    时间: 2009-9-26 15:13

要标价就都标,一个人自己标。弄不好反倒成了受害者
作者: 郕大伟    时间: 2009-9-26 17:30

强烈赞同.......................
作者: 幽灵王子    时间: 2009-9-26 17:36

支持  但是也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
作者: 艳华    时间: 2009-9-26 17:48

没有多少消费者尊重 我们的技术
作者: XCYJF    时间: 2009-9-28 21:18

支持 支持再支持   只有这样家电才可以长期修理发展
作者: 李宗桉    时间: 2009-9-28 21:50

在外行看我们,个个都是骗子,无论是检测费还是零件费他们都怀疑
作者: 德隆电器    时间: 2009-10-28 22:29

我主张材料费,修理费分开算,对用户,对自己都有莫大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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